
永泰煤业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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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 煤业 生产能力 核定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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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祥永泰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平顶山中祥能源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一月平顶山市中祥永泰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平顶山中祥能源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一月目 录第 一 章 概 述1第一节 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1第二节 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3第三节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3第四节 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第二章 煤矿基本概况5第一节 自然属性5第二节 矿井建设情况9第三节 煤矿生产现状10第三章 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163第一节 资源储量核查13第二节 主井运输系统能力核定17第三节 副井提升系统
2、能力核定18第四节 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21第五节 供电能力核定24第六节 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28第七节 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30第八节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36第九节 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59第十节 压风、灭尘、瓦斯抽排、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61第十一节 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64第四章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66第一节 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66第二节 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66第三节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66第 一 章 概 述第一节 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要求,由平顶山市中祥永泰煤业有限公司组成的生产能力核查小组对矿井生产能力
3、进行自核查,并整理了自核查报告书,工作主要过程如下:一、首先由平顶山市中祥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门传达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文件,对本次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成立了平顶山市中祥永泰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小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把关”,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二、现场收集资料(一)收集了该矿井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二)收集了该矿井建设的设计等材料。(三)收集了该矿井主要通风机、主井提升机、副井提升机、主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测试报告。(四)收集了该矿井上下对照图、采
4、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储量计算图、地面生产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等有关图纸。三、核查该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应具备的条件该矿井“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有效,具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完全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二条的规定。四、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公司参加生产能力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对该矿井的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
5、统等能力进行了核查、计算,取其中最低环节能力(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31.55万t/a为该矿综合生产能力。在核定过程中,我们同时核查了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等系统能力,以上能力完全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第二节 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本次核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一、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二、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四、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五、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
6、力核定标准。六、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计划和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第三节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本次生产能力核定核查了该矿井的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能力和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等能力,核定结果如下: 主井提升系统能力为37.4万t/a,副井提升系统能力为77万t/a,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为49万t/a,通风系统能力为36.4万t/a,排水系统能力为 万t/a,供电系统能力为39万t/a,采掘工作面能力为31.55万t/a,地面生产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44.35万t/a。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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